受委托者本身是乙方
我看了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40%的定金确实是违规的,但兄弟 你可能有所不知,如果再低于这个价格的定金,有时候真的赶上扯皮拖欠款的甲方 你真拿他一点折可能都没。纯按法典来写的话,恐怕只能让甲方付全款了……但这种甲方不知还有多少……如果不是全款,那么"按阶段性付款"来讲的话,恐怕要变成"2成 5成 3成"这样,乙方有些亏……
关于钱这个事,我其实是真心的不知道该怎么定,所以才会在帖子文中说了句,具体还是建议甲乙双方协商而定,有的甲方 现在还是认可付全款或按阶段性来付款的。
我在坛子里也待了一段时间了,有时候还是能看到有会员来诉苦,说"以后合作一定要签合同"这种的。很心酸。
咱写了这个看似对甲方不太公平的合同,但其实 咱一般多数都不会这么做的(指占便宜),一来是 咱都是想老老实实好好赚钱,二来是 真要跟甲方用这个扯皮 以后 估计也不太好接到活了吧……
我看了下兄弟以前发的贴子,发现是学法的,能在此解释出我的不足 万分感谢!也可以让更多的兄弟们,包括甲方们,都可以尽一切可能的 擦亮双眼。
我所作的这些 其实只是为了"咱在这合作中,谁也别多占便宜,谁也别 吃了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