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理解的“浪漫”和西方艺术中所说的“浪漫”根本就是两码事。西方艺术往往把对自己感情的不掩饰,并能充分表达出来的行为称为浪漫。而我们中国人所理解的“浪漫”大都类似“蓝色般的激情、温柔”这样的情感,或“意外的惊喜”等。听浪漫派的音乐,其实感受到的是对情感的无限制宣泄和表达,比如舒曼的《a小调钢琴协奏曲》的开头就很能说明问题,显然,这部作品和巴洛克、古典乐派所具有的严谨是有很大区别的。
我个人认为,浪漫派以前的作曲家(比如巴赫、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作曲时是先考虑音乐,再考虑如何将情感融合进音乐。而从浪漫派开始,作曲家在作曲时,是先考虑情感问题,再考虑用什么样的音乐来表达这情感(且表达的越充分,越准确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