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谱,充其量只是作曲者设计出来的一张蓝图、或者说是该作品的说明书,及演奏该曲所应采取态度的一般提示。虽然每一个音的高度、长度是明确地写下来了,乐句和乐段往往也注明了力度的强和弱、也标注了使用的速度。之所以出现如楼主所表达的“总感觉声音坏怪的”,和原作相比“存在着极大地差别,感觉少了一点什么东西”。。。。。。正是缺少在乐谱上无法用记号和词语精确记录出来的东西。
在拿到一件音乐作品(或创作一首作品),首先在他的脑海里会产生一种反映和认识。这种反映和认识,可以说它是对音乐作品的一种内在的解释。内在解释并不是实际的音乐,仅仅只是一种思维活动。必须通过相应的
外在解释,也就是必要的表现手段,把各种信息进行有机地结合,把内在解释通过外在的形式体现出来。
内在解释和外在解释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充分的内在解释为依据,外在解释便成为缺乏内涵的音响。没有相应的外在解释,充分的内在解释也难以体现。由于这些关系,音乐制作者就得适当地、有效地掌握着有关音乐表现的诸因素,深刻地、生动地把作品制作(演奏)出来,这种“演奏”要富于音乐感,并具有出色的艺术处理能力。
这就是我们讲的“音乐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