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讲 想、思、一境性心所
我们一起来礼敬佛陀: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 (三遍)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三遍)
各位贤友、各位法师、各位居士大德们,晚上好!
在昨天晚上我们一起学习了心所。在讲到心所的时候,我们知道心所是伴随着心一起生起的,它拥有四个特点,即:与心同生、与心同灭、与心取同一个所缘和拥有同一个依处。
然后我们就开始讲了七种遍一切心的心所。七种遍一切心所即触、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昨天晚上学习了触和受。
触是指名法、依处和所缘三者的结合、接触称为触。
讲到受,受就是感受,心对对象(目标)的体验。
受又可以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或者可以分为苦受、乐受、悦受、忧受与舍受。
还可分为眼处生受、耳处生受、舌处生受、鼻处生受、身处生受、意处生受。
然后我们又特别重点地讲到了身受与心受的关系。讲到身受其实还是属于名法,只不过它是经由身体的体验,也就是说它的依处是身净色;而对于心受来说,它的依处往往是心所依处色,也包括了其他(眼依处等)的依处,也可以是舍受。
我们今天晚上将继续来接着学习其它的心所。
想(sanna),想的特相是体会对象的品质或者认知对象(所缘)的品质。作用是对所缘作标记或印记,以便再次认知时知道这是一样的,或者认出以前已认知过的所缘。
所以“想”通常会有两种作用:
第一种作用就是当心接触到新的目标时,它能够给这个新的目标作印记,也就是说留下印象。这种印象在以后重新出现的时候就成为了记忆,就好比是一个木匠对自己所量或者说准备工作的木头在作标记一样,以便以后再重新要继续工作的时候,知道:“哦,这是在这里。”同样的,对心的陌生的对象(所缘),“想”的作用就是给它作标记。
“想”的第二个作用就是对曾经认知、认识过的所缘,它能够认出或者搬出记忆来。现起是通过已经领会过的特征方式来理解对象、理解所缘。
“想”是一种最基本的,很普遍的心理作用。我们说到的,能够认出一样东西、能够记得一样东西,就是“想”的作用。或者一般我们所说到的记忆、回忆,这种心理作用是“想”在起主导作用,很重要的作用。
例如:我们曾经去过一个地方。在我们刚去的时候,“想”就起到“这个地方有这样的标记”,这条路是这样走的,然后这个拐弯角有个什么样的商店或者是有个什么样的建筑物。我们在第一次去的时候,给这条路的路标或是一些明显的特征做标记,这是“想”的作用。然后当我们再一次去的时候,乃至我们没有去,在回忆的时候,我们知道:哦,这条路,然后往哪里、往左拐是怎么样?然后再往右拐是怎么样?这些都是属于“想”在起作用。
我们必须得知道这里讲到的“想”和平时我们在语言表达上所说到的想是不同的。例如:我们经常说:“我想怎么怎么样,我想……”,这里讲到的想就是我们平时语言上的想,是一个很粗的、是一个概念上来说的想。
如果从“阿毗达摩”来说,平时我们讲到的“想”是属于一种思维的方式,涉及到很复杂的心路过程。有时候我们说:“哦,我在想什么什么东西。”这个时候往往可能是寻的作用,以后我们会讲到一种心所叫寻(vitakka)在起作用。而这里讲到的“想”,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认出或者认知。第一是作“标记”,第二就是认出。所以它相当于我们一般所讲到的认知的作用。
由于有了“想”的作用,所以通常我们的心能够产生记忆的作用,对于凡是我们曾经体验过的目标,我们都好象能够记得。而且,当我们的心想要作意,就是取某一个目标的时候,很快的这种“想”就能够把曾经体验过的目标重新展现在意门。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往往由于这种“想”的记忆作用,我们可以记得很小的时候,记得很久以前的时候。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往往会被人误认为心是永恒的,因为当我们一想的时候,立刻过去的经验就犹如重现般成为我们意门的、成为我们心认知的目标。
所以佛陀把一切众生分为五个组合,这称为五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为什么特别要提出“想”蕴呢?第一,因为“想”在我们平时的生活当中起到很大的作用。也正是因为有了“想”蕴能够起到记忆的作用,所以有一部分的人,乃至外道,他认为:“因为我可以记忆很久以前的事情,我可以回忆。”所以他会认为:“我”是永恒的,“我”是恒常的,或者“心”是永恒的。佛陀为了破除外道对于“想”,对于“心”,执取“想”为“我”、“我的”的邪见,因此佛陀特别在修观的时候要观照“想”为“无常”、为“苦”、为“无我”。
因为有一些外道在修定的时候,他们由于有了神通,有了宿命智,他们能够回忆起很多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可以回忆很多生、很多生的事情。他们已经看到了过去世,就会认为说:“一直以来都有一个心识的主体在轮回,在生而又死,在生而又死。为什么我能够记得呢?如果没有一个心识作为主体,或者没有“想”作为主体的话,那没有这样连贯的作用。”于是他们就执取“心”为我,或者执取“想”为我,或者执取“想”为恒常的。
或者他们又再想起过去的时候,他们曾经是梵天人或者曾经是天人,在以前他享受很殊胜的快乐,于是他可能认为“心”是乐的、“想”是乐的。佛陀为了破除这一类外道执取于“想”,执取于“心”为“常”、为“乐”、为“我”、为“净”的邪见,所以佛陀教导:“想”是“无常”、“想”是“苦”,“想”是“无我”。因为执取能回忆的是我,所以佛陀特别把“想”蕴提出来,然后再教导应该观照“想”为“无我”,通过观照“想”为“无我”来破除执取“想”为“我”的邪见。
接着我们再看下面一个心所,思(cetana)。“思”的特相是意愿;作用是积累业;表现为配合、组织或敦促俱生名法对所缘造业。因为“思”心所能够实现心认知目标的目的,所以它也是一个很重要、也是很根本的、基本的一种心理作用。“思”心所能够执行两项工作,它在完成自己造业的同时,它也敦促相应的名法完成它们各自的工作。就好象一个公司的经理,他不仅仅自己要完成工作,而且他也必须得敦促其他的职员也做好各自的工作。又犹如一个班的班长,他自己必须得学习,必须得认真听课,同时他也要负责管好整个班,整个班的其他学生。
当“思”惟有在与善或不善心同时升起的时候,它才完成自己造业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平时讲到的“思”相当于现在所说到的意志行为。凡是造业的,就是我们说到的心能够造业的这种心理作用就是由“思”心所承担、负责的。所以佛陀说:“诸比库,我说思是业,由于思而造作身、语、意之业。”这是佛陀在《增支部》说到的。换而言之,我们平时所说到的业,通过门及管道可以表现为三种:身体的行为称为身业、口所说的语言称为语业、心所想到的、所造作的称为意业。而真正能够造业的是“思”心所。
虽然心在认知对象的时候会有很多的心理作用一起在产生,但是在这很多的对象当中、在这很多的心理作用(心和心所)当中,每一个心所都执行各自不同的作用。例如:触主要执行的是接触,把所缘和依处和心集合在一起;而受只是体验;想就是对所缘(对象)做标记;而思是在造业;以后讲到的寻是把心投入到所缘;伺就是持续维持在所缘等等。例如:以后讲到不善心的时候,贪就是心粘著于所缘;嗔是心抗拒、排斥所缘。这些心理作用都执行各自不同的作用,但是所有的心在运作的时候,其中有一种称为“思”心所的,造业的心就是“思”心所,也就是说能够造作业的心理现象、心理作用,就是“思”在起主导。因为有了“思”心所才会有身的行为、身的动作,才会有发自于口的语言和表现在内心的意。
佛陀在讲到五蕴的时候,为什么又没有特别把“思”提出来呢?佛陀讲到五蕴的时候,除了色蕴属于色法,受、想、行、识四种称为四名蕴。四名蕴也就是四类的心理现象,其中受和想我们讲到了,识就是心,而行蕴呢?行蕴包括了五十种心所,行蕴其实是佛陀用一种概括的话语来说的,行蕴就包括了五十种心理作用。所以当我们看巴利的时候,会看到佛陀在讲到受、想的时候用的都是单数,但在讲到行的时候用到是复数,这就证明了行不只是一种。
如果我们在修名法的时候,特别在修缘起的时候,要用五蕴法来观照名法。有两种方式来观照行蕴:一种是以思心所为主的行蕴,为什么呢?因为在行蕴当中,在一种心对对象(所缘)采取行动或者说产生作用的时候,思心所是很活跃的、很主要的;而另外一种观法就是除了受和想,心之外其它伴随着生起的心所,我们要依照具体的心所产生的具体情况来观照。所以在观照行蕴的时候,有一种是以观思心所为主的,另外一种就是依具体方法来观的,这两种观法来观行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