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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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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5-10-23 09:58

何勇的立场!

何勇的立场!

何勇在用自己的单薄力量和新浪斗争



在法庭上,新浪的律师竟然说出<垃圾场>不是何勇的作品的话!



真不知道还有没有天理!难道<垃圾场>的作者是新浪?



这是他在法庭上的发言




尊敬的法庭,今天站在这里,我作为一个从艺多年的文艺工作者,阐明我的立场。


 第一:新浪网作为在全国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媒体,作为一个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正规的公司,作为中国门户网站的领头羊,在运作公司行为的时候竟然只使用口头协议,而没有一点书面材料,这让我、让我们大家、让所有人都不能相信。




 第二:在中国互联网发展进程中,资本和知本的大量积累,汇聚成了今天的繁荣局面。互联网靠知识积累财富,但是他们却对创造这些知识的著作权的拥有者缺乏基本的尊重。这些所谓的知本家们在依靠知识致富的同时却掠夺了同样创造知识的辛勤创作者和前辈的财富并视而不见。他们口口声声说,他们在网络上播出我演出的视频片断是为我的作品做宣传。那么请问,是不是2008年奥运会的转播也可以是免费的吗?!在这里我还想从我做音乐的专业角度来讲述一个事实。在网络上播出的视频根本不能保证音乐作品的艺术质量,反而使得艺人、作品两方面都遭到破坏。中国新音乐是依靠音乐家创造出来的,不是靠娱乐媒体炒做出来的!所以新浪口口声声说的宣传作用根本就是他们对侵犯我作品知识产权的一种借口!那么我今天在这里也为新浪网做了宣传,不过是负面的!


 第三:互联网经历了最初的混乱发展,将逐步过度到以内容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时代。科技发展以人为本,可是最终无论多么先进的技术都是为了造福于人的。同样网络媒体的发展也必须建立在法制基础上,他们作为媒介传播者,更应该遵纪守法。作为一名从事创作的音乐人,知识产权就是我的生存权。如果网络媒体的发展需要违背法律,以侵害音乐创作者为代价,那么这样的媒体不要也罢!新浪网这种侵权行为是长期的,一贯的,自以为是互联网老大,自以为是媒体老大,就可以恣意妄为,为所欲为,胡作非为!今天我来打这个官司,就是要告诉新浪网,告诉互联网企业,著作权人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中国是有法律的!中国是有知识产权法的!


 第四:我在这里,深切期待中国的网络媒体能以此为鉴。在中国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民主政治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的。国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法,是对创作者的一种保护和尊重。如果网络媒体有法不依,为了自己的私利恣意妄为,严重损害著作权享有者的利益,那么国家的法律何在?国家的威严何在?媒体的良知何在?文化产业的明天又将往何处去?! 中国的音像业在经历了盗版、网络的mp3免费下载的重重宰割之后,现在只剩下电视的娱乐节目勉强维持。保护创作者的著作权,这本质上是对先进文化的一种支持,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国际领域来讲这也是对中国本土文化的保护。


 第五: 我肯请法官对新浪网的侵权行为作出严惩,以示法律的公正严明,并对我作出经济赔偿,同时连续三天时间在新浪网的首页刊发公开道歉声明。

谢谢大家!
何勇200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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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5-10-23 17:43
何勇是谁?我不认识啊

5395
#3 05-10-23 18:37
何勇和sina有什么矛盾?

5395
#4 05-10-23 18:47
未授权播出视频惹麻烦 何勇状告新浪侵权



中国广播网  2005-10-20 16:49:24
 


很少演出的何勇非常重视版权和形象问题

    中广网10月12日消息  未授权视频惹出麻烦,百度也在被告之列

    “我这次是先拿新浪开刀,之后陆续的动作还有”,何勇在电话里这样告诉记者。因为新浪未经授权便把自己在贺兰山的演出视频放在了网上,何勇决定状告新浪网,此案今日上午将在海淀法院开庭。何勇表示,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还将就网络侵权状告其他几家大型网站。

    “这事没完”

    何勇表示,自己在贺兰山的演出并未授权给新浪进行视频直播。而且因为目前的网站视频基本上都是用普通DV拍摄,质量普遍不高,自己并不希望把演出的实况以这样简陋的方式呈现在网上。“一个合同都没有。贺兰山那些人都是中国摇滚乐的精华,就这么把我们都卖啦?

    转播足球赛也要付钱啊!现在网络这么一弄,盗版的都快失业了,更别提我们这些创作者了。我这次是拿新浪开刀,这事没完。“新浪公关部的孟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目前新浪对这件事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所以不便过多表态,但新浪之前也有过类似的版权官司,对这样的事情肯定会积极应对。新浪法务部的工作人员则拒绝发表意见,一切法庭上见。

    “我何勇要改名叫何海”

    何勇的目标似乎还不仅仅是新浪:“我之前和新浪的相关负责人交流过一次。作为新浪这么大的媒体,不懂法,不懂演艺,没有合同。现在已经不是以前刚开始的时候了,既然上市了,那好多东西就应该规范了。我这次是拿新浪开刀,接下来像百度啊这些网站都要告,我何勇要改名‘何海’,以后就专门做这个了。”关于这场官司,贺兰山音乐节的组织者之一黄燎原也表示,当时似乎没有签相关的合同,之后有类似的活动确实应该跟歌手说清楚,有一个文字的东西。但黄燎原表示自己此前并不知道这场官司,今日开庭也不会到场。

598
#5 05-10-23 19:08
以前一直觉得何勇不怎么样……但是现在…………呵呵!!!好样的!!!!

#6 05-10-23 19: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40
#7 05-10-23 20:22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挺喜欢何勇的,能坚持自己就值得人尊敬。

3063
#8 05-10-23 20:55
搞到新浪关门

1338
#9 05-10-23 21:05
何勇好样的
支持.

989
#10 05-10-23 23:05
不愧为是我的偶像阿!!!!!!!!

4159
#11 05-10-24 05:00
何勇现在是不是变成大胖子了?

1024
#12 05-10-24 10:22
精神支持何勇!!

3286
#13 05-10-24 11:26
原帖由 国际米兰 于 2005-10-23 17:43 发表
何勇是谁?我不认识啊


当年--在香港回归前,在大陆崇洋媚外风行的时候,其在香港红*体育场(举办演唱会)对于询问他的记者:“你对四大天王(刘德华等四人)怎样看?”
他的回答是--”四大天王是谁?托塔李天王?
大长了当时大陆音乐人的志气,我当时看到这种情景,为他叫好!

2746
#14 05-10-24 13:03
原帖由 中仲 于 2005-10-24 11:26 发表


当年--在香港回归前,在大陆崇洋媚外风行的时候,其在香港红*体育场(举办演唱会)对于询问他的记者:“你对四大天王(刘德华等四人)怎样看?”
他的回答是--”四大天王是谁?托塔李天王?
大长了 ...


这句话是何勇说的?不是吧?我怎么听王杰说,这句话是他说的啊?王杰还因为这句话,被封杀了好多年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何勇对待新浪网的做法我很赞成,哪怕仅仅是一种炒作,都是好的!

376
#15 05-10-24 14:12
原帖由 中仲 于 2005-10-24 03:26 发表


当年--在香港回归前,在大陆崇洋媚外风行的时候,其在香港红*体育场(举办演唱会)对于询问他的记者:“你对四大天王(刘德华等四人)怎样看?”
他的回答是--”四大天王是谁?托塔李天王?




那是张楚说的,何勇说除了张学友,其他都是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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