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边几个兄弟提的办法也是防音乐老鼠的措施,比如找一些(越多越好)音乐网站上传,虽然上传时间可以后台修改,但内地的法律里有这么一条,大概意思就是和在传统报刊上发表一样,网络上传也是一种发表,可以当作一种证据的,当然也就增加了被很多小人垂涎的机会。
人证是一种实在没有办法的办法。内地不比欧美和港台,人证是相当没有公信力的证据,所以实在没办法,也可以算一种办法,去当地的公证处公正一下,好像每位证人缴纳200-500元不等,上边说的网页也可以去公证,费用贵,1000元一个网页。当然,多的话,依然可以讲价。
其实,上边所说的一切方法,只是增加官司的胜算,绝对的胜算基本不可能,所以一个有经验的律师也很重要。俺在最近接触了很多位律师,基本都是打过类似的版权纠纷官司的。收费也是百花百样。最便宜的(都是北京的律师)1.5万前期费用,打赢官司后赔偿的百分之十。(打不赢就当然没这条了)
贵的要3万和百分之三十的提成。但大家都异口同声,不会担保赢官司。晕死。。。。。基本属于抢钱行业,俺也想干律师了。但,细聊后,有一位朋友介绍的合伙人身份的律师很厉害,人家不要前期费用,但会分走百分之五十的提成。让俺算算啊,我要是能赢了,要个100W回来(美梦ING),大律师就直接拿走50。。。好像也可以啊。呵呵 ,题外话啊。人家还是很敬业的,和我喝了几次茶,把一些不常用的招都教给俺,俺终于明白,在法庭上,法官需要看到的证据不会只有一项,而是一系列证据,如果形成符合逻辑的证据链,基本就赢了。对于抱住一种证据方法不变的,法庭上会很尴尬。
对了,透漏一招大律师教给俺的。
对于俺们这些拥有大型录音设备的人士,应该适当添置一个高敏感,便携的录音设备。随时准备录下任何对自己有利的被告自白书兼供罪语录。而且,轻易不要摊派,等到决定时刻,这个YinDang的录音可以征服法官(虽然不会成为证据,但会影响法官),帮你立下功劳。
呵呵 今天就唠嗑到这啦,俺要赶飞机回北京啦。。。。回京再唠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