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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12-28 20:59
近二十多年来用于录制音乐的专用场所—音乐录音室的发展很快,形式也不断变化。它和录音制作工艺与拾音技术相互配合、互相促进,极大地推动了音质处理设备和技术的发展和更新。在这期间,先后出现了混响时间可调的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短混响音乐录音室、强吸声音乐录音室以及活跃端一寂静端型音乐录音室等。与此同时,隔声小室( Booth)和隔声屏风等附属设施在录音室中得到广泛使用。尽管如此,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在音乐录音中仍然占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传统的音乐录音室几乎都是混响时间一定的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与对白录音室一样,有人也称之为音乐录音棚。这种录音室的基本特点是房间的体积相当大、体型尽可能不规则;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具有不同类型音乐所要求的最佳值、背景噪声水平很低,因此,在这一声场中扩散状态良好、声场分布也比较均匀。一句话,这是一种比其它所有录音室更加接近扩散声场的声学空间。实际上它就是一个类似于音质良好的音乐厅。
        

    一般地说,音乐的演奏几乎都需要一定的混响。作曲家在创作音乐作品时,经常考虑到其作品的演奏环境,例如,十九世纪的许多音乐家创作的教堂风格的音乐( 如《圣母颂》),是一种在混响时间很长(低频可长达数秒)、体型规则(多为圆穹)、声场分布很不均匀并带有神秘色彩的教堂中歌唱(大多是无伴奏的) 的,而著名音乐家海顿、贝多芬、舒伯特和柴可夫斯基等的交响曲则是供管弦乐团在音乐厅内演奏的。尽管早期的交响乐曲也常用室内乐的乐器合奏进行演奏,与大协奏曲所用的乐器并无多大差别,但室内乐的演奏环境原为权贵们的客厅小室。此外,像电影音乐、戏剧音乐及爵土音乐( JazzMusic)等等,也都有其本来的演奏(唱)环境要求。就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而言,至少应对以下几个问题加以考虑:


1.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任何音乐节目都要求各自的最佳混响,虽然这种混响可以由演奏音乐的环境声学条件直接获得,也可以利用人工混响进行混合而成,但根据音乐的类型和风格,通常都有一个选定值。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录制的音乐节目的混响完全取决于录音室本身,而无需利用其它手段加以补充。因此,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最佳混响时间的确定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了。
        关于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的最佳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曾有过各种不同的推荐值,图4示出了若干典型的最佳混响时间与房间体积之间关系的推荐曲线。从图中可以看出,尽管在数值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在总趋势上却是相同的。图中的曲线①、②、③和④是努特生—哈里斯( Knudsen—Harris)于三十年代前后提出的适用于室内音乐、学校会堂、一般音乐和教堂音乐的最佳混响时间建议值;曲线A则是白瑞纳克在其后约二十年建议采用的音乐录音室最佳混响时间;曲线a 和b及曲线I分别由日本广播协食和英国广播公司提出。十分明显,早期的建议值较大,随后的有所减短。以体积为3000立方米的情况为例,努特生—哈里斯的建议值大约1 .75秒,其次是日本广播协会的,约为1.5秒。英国广播公司和白瑞纳克的推荐值都比较小,分别仅1.4秒和1.3秒左右。这与当代音乐录音室所采用的最佳混响时间值有着很大的不同。虽然目前对于大型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最佳混响时间的合适数值尚无定论,但从七十年代以来新建或改建的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的混响时间几乎均在2 .0秒左右,例如,1973年英国广播公司在改建迈达·瓦拉(Maida Vala)1号录音室时,曾提出了1.9秒的建议。同年,在改建曼彻斯特大型音乐录音室(600立方米)的模型试验中又推荐了2.25秒—2.5秒的混响时间值,这与早期的建议值几乎增加了1 秒。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代录音室的多样化而使其更加专用化。具体地说,传统的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虽然录制的都是音乐,但却包括各种不同类型和不同风格的,更像是一种“多功能”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由于录音室的混响时间固定而不可调,实际上是采取了折衷方案。而在录音中,混响的不足、部分又总可能找到适当的方法加以补充,哪怕并不令人满意。当代的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已与传统的情况有了很大改变,它几乎完全是为了适合于录制如管弦乐队一类大型乐队演奏“严肃”音乐( 如交响乐)的需要而建造的,体积一殷都在2500立方米以上,有的甚至大于5000立方米。由于混响时间很长(通常在2.0秒左右),扩散声场就可能建立,因此在这样的录音室中演奏,容易达到各乐器( 组)、各声部之间的平衡和融合,也不至于出现声饱和现象。


        我国兴建的这类音乐录音室大多沿用六十年代前后提出的设计建议值。六十年代初,我国广播声学工作者建议,大型音乐录音室的混响时间设计值为1 .7秒,而建筑声学工作者则几乎采用1.4秒左右作为自己的设计标准,有的甚至更短。表4.3列出了我国若干音乐录音室的混响时间值。严格地说,其中大部分并非上述意义上的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而更接近于录制各种不同类型音乐节目的多功能音乐录音室。

        至于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各国没有多大差别,几乎一致认为低频(500赫以下)的混响时间应适当加长,中、高频保持平直,如图5所示。但也有主张高频( 4000赫以上)应稍稍上翘为好。从理论上讲,这种要求是合理的。高频适当上翘,无疑对音乐的明亮度与清晰度有利,但在实际上要达到这一要求是十分困难的。在许多已经建成的大型音乐录音室中,几乎都难以使高频段有所上升,反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大多数适合于录音室使用的低频吸声结构对高频都有不同程度的吸收,而高频的空气吸收则又是不可避免的。

表 3 我国大型音乐录音室的混响时间
名称 面积 m2 体积 m2 比例 混响时间
(500Hz,秒) 备注
北京电影制片厂音乐录音棚 450 3870 2:4:6 1.47  
八一电影制片厂音乐录音棚 300 2000 不规则形 1.38  
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音乐录音棚 270 1900 2:3.7:5.9 1.1--1.7  
长春电影制片厂音乐录音棚 387 3400 2:3.59:5.65 0.88  
中国农业电影制片厂音乐录音棚 373 2860 2:4.05:6.37 0.58--1.40  
北京科教电影制片厂音乐录音棚 175 1300 1:2:1.78 1.4 拟改建
珠江电影制片厂音乐录音棚 270 2100 2:3.5:5 1.38  
中央电视台1号大录音室 396 3280 2:3.6:6 1.32  
中央电视台2号大录音室 242 1820 2:3.2:5.3 0.78  
天津广播电台大录音室 374 3620 2:3.3:5.2 1.10  
河北广播电台大录音室 390 3540 2:3.6:5.2 1.46  
广东广播电台大录音室 305 2590 2:3.2:5.2 1.04  
湖南广播电台大录音室 315 2740 2:3.4:5 1.10  
中国唱片厂大录音室 375 3000 2:3.75:6.25 1.20  

2. 房间的体积:用于录制如交响乐一类严肃音乐的长混响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要求有相当大的体积,这不仅是混响时间和声扩散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室内的声饱和。
        所谓室内声饱和就是室内声压级过高。过高的声级在听感上是声音“发炸”,震耳欲聋;而对于频率分布相当宽的音乐(特别是交响乐一类的严肃音乐) 而言,在某些频段上就可能通过传声器的最高允许声级,因此,很难通过传声器之后的声衰减加以纠正。已经知道,室内声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房间常数和声源的声功率。对于较小体积的房间,如果要保证具有较长的混响时间,势必相应减小室内表面的声吸收。在声源声功率相同的条件下,室内声压级必然相应增高;粗略地说,聆听音乐的最高声级在1 00分贝左右。常识告诉我们,一架声功率大约0.4瓦的钢琴在一般居室(混响时间约0.8秒)内演奏和大型交响乐团(声功率约60瓦)在混响时间2 秒的音乐厅内演奏,聆听者在听感上认为它们的声级都是合适的。如果把两者的演奏环境对换,则感到前者声级太小(因此许多音乐厅不得不为之采用扩声系统) ,后者(姑且假定可能的话)的声级必然达到难以容忍的程度。通常的看法是,完全利用自然混响的音乐录音室,效果最好的实际上是体积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音乐厅。

        解决声饱和问题的有效方法是适当增加室内的声吸收。室内边界面吸声系数的增大,从效果上讲相当于加大了房间的体积,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减小了室内的混响时间。就录音而言,实用中当然可以采用人工混响的方法加以补充,只不过这样的录音室已不能再作为自然混响型的了。

3.房间的扩散:尽管严格意义上的扩散声场是难以实现的,大多数体型不规则或长、宽、高比例合适,室内的吸声面或反射面布置得当的大型音乐录音室是可能满足扩散声场基本要求的,例如没有清晰断续的反射声,声场分布基本均匀,方向性扩散较佳( d值在0.9以上)等。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类音乐录音室的体积相当大,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缺乏必要的前期反射声。虽然前期反射声与音质的确切关系尚不清楚, 但可以肯定,它将对音乐的亲切感、宏厚感及力度等感受有重要影响。在室内,早期反射声和直达声、混响声一起还对距离感和房间体积大小等感受起重要作用。即使混响时间合适,如果拾音点缺乏5 0毫秒以内的前期反射声,同样可能出现音质问题,例如声音“发飘”等。


4.混响半径:尽管房间的混响半径并非描述房间声学状态的独立参量,但它对于描述室内不同位置的混响情况却有着十分重要的实用意义。换句话说,借助于混响半径,可以在室内的不同位置上拾得不同的混响量,直至达到房间确定的最大混响量为止。

        在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中录音,一个基本的要求是尽可能保持音乐演奏时的全部信息。由于这类录音室的体积都相当大,混响时间也比较长,混响半径的理论值与实测值不会相差太大。这就可以通过录音室的体积和混响时间求出混响半径值。利用混响半径的概念,适当地选取拾音点,就有可能只用一个传声器成功地拾取整个乐队的声音。通常的做法是,首先以混响半径为依据,然后再根据听感进行具体调整,以精确选定传声器与声源之间的距离和传声器放置的具体位置。

        必须指出,对于混响时间一定的大型音乐录音室而言,在乐队的整个频率范围内,混响半径并非固定值。它不但与录音室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有关,而且与乐器的指向性和传声器的指向性有关。
        在不考虑传声器指向性影响(这在下一章另行讨论)的情况下,仅就声源和房间的因素而言,由于音乐录音室低频的混响时间较中频(500赫) 和高频的长。在体积一定时,相应的混响半径将比中、高频的短;乐器的辐射特性将因频率的不同而表现出相当明显的指向性。大多数乐器的指向性都随着频率的增加而加剧。已经知道,相对于无指向性声源,当指向性因素为0 时,混响半径的增加值为(V/Q-1)ro,因此,随着频率的提高,混响半径将进一步增加(因为此时Q>1)。联系到管弦乐队的席次(参见图6 )总是把弦乐器放在乐队前面,后面依序分别为木管乐器、钢管乐器和三角铃的事实;从声学上讲是很有意义的。它为单点拾音提供了良好的声学条件。

        此外,大型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的允许噪声级可适当放宽,一般建议可取小于25dB(A)或NC—20,而小型的则不应大于22dB(A)或NC一15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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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0-12-28 21:04
                短混响音乐录音室
  

     这种录音室又称寂静型录音室,也称强吸声录音室。它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适应音乐录音(尤其是轻音乐等的录音)采用从主——辅传声器技术到多传声器技术的拾音方式的变化,另一方面则由于近代录音设备,尤其是音质处理设备的多样化使音色的创造成为可能。换句话说,强吸声音乐录音室是为了适应多传声器多声轨录音新工艺的特殊要求而建造的。如前所述,录音艺术创作中追求的音色及声音效果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基本方法:一是直接通过对拾取的声信号特点的控制达到基本要求,音质处理手段仅仅是这种控制的必要补充。传统的录音工艺大多属于这一种;另一种录音工艺则相反,它要求传声器拾取的仅仅是声源信号的本身,并仅仅作为声音的素材使用,全部音色及声音效果几乎都依靠后期加工制作完成,其中包括立体声的声像定位。录音工艺的这种变化必然对录音环境声学提出新的要求。

      多传声器多声轨录音工艺首先对通道和声迹之间的隔离度都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如果根据美国广播工作者协会(NAB)有关磁带录音或放声( 开盘式)的标准,对于串音“规定二磁迹或四磁迹单声道系统和四磁迹立体声系统相邻磁迹的信噪比在200赫至10千赫频率范围内不应小于6 0分贝。”杜比(Dolby)立体声系统的相应要求还要严格。因此,近距离拾音技术可能达到的声道间的隔离度(一般小于15分贝)难以满足后期处理的要求。为了增加声隔离度,七十年代以来,在原来利用隔声屏风和活动小室的基础上,发展了在强吸声的主录音室周围建有固定隔声小室的强吸声音乐录音室。

     所谓“强吸声”,就是混响时间很短的意思。例如,一间体积2000立方米左右的录音室,混响时间一般仅0.6秒左右,甚至更短。这一混响时间值几乎不到自然混响录音室最佳混响时间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扩散声场的条件根本无法满足,实际上混响时间的概念已失去原来的意义,室内的声吸收成了反映间声学状态的重要因素。因此,有人主张与其用混响时间表示室内的声学条件,不如以室内的平均吸声系数表征更为直接。在这一例子中,若取房间的体型为矩形,并采用长、宽、高的最佳比例( 1.9:1.4:1),其平均吸声系数则大于0.5。事实上,大多数强吸声录音室的平均吸声系数都在0。45以上。图7就是这种音乐录音室的一个实例。该录音室的各区域混响时间都在0 .3秒左右,主录音室与各固定小室以及小室与小室之间都有良好的隔声与隔振处理措施,以便获得更好的声隔离效果。为了演奏的需要,它们均设有观察窗,用于观察乐队的指挥,以求得整个乐队演奏时的同步。各小室的内表面声学处理各不相同,以满足不同乐器的某些音质要求。由于它们的混响时间都很短,这里所说的音质要求主要系指前次反射声可能产生的音质效果而言的。当然,各声部或各乐器组及其综合效果,则主要通过后期加工制作而成。该录音室的主录音室与各小室的隔声量及混响时间实测值如表4 .4所示。
  

录音室各区域混响时间实测值

名称 地面面积(平方米) 高度(米) 体积(立方米) 混响时间(500赫,秒) 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

80 125 160 200 250 320 500 1000 2000 4000
主录音室 166 6.29 676 0.26 .35 .32 .28 .26 .28 .27 .26 .38 .35 .43
固定小室 8-11 2.9 20-28 0.12-0.14 .32 .19 - - .13 - .12 .13 .13 .17


录音室各区域之间隔声量的实测值

名称 倍频程各中心频率(赫)的隔声量(分贝)

63 125 250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固定小室与固定小室之间 25 24 35 48 48 40 56 58
主录音室与固定小室之间 23 20 27 28 27 26 28 37
主录音室与控制室之间 48 52 61 72 78 75 - -

     事实上,在强吸声音乐录音室中采用多传声器拾音时,即使是近距离拾音(这是必要的拾音技术),声道间的隔离度也难以满足多声轨后期制作的要求。除严格要求后期处理外,通常的做法是将各传声器拾取的信号在调音台上一次合成。在这种情况下,声道间有少量串音影响不大,有人甚至认为是有利的。

126
#3 00-12-29 02:53
太专业了,搞不懂。。。。。。

279
#4 00-12-29 04:02
这文章太好了,加入精品区!加入精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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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刺猬,有空来我的窝坐坐
  http://www.cuicc.com

427
#5 00-12-29 11:53
ht ,从哪儿转的写个出处吧。

856
#6 00-12-29 16:01
NND,哪里记得。好像是中国音像吧。

427
#7 00-12-29 16:05
不知大家对混响技术是否有兴趣?有兴趣的话我就写一部《动态神功》的姊妹篇 —— 《混响大法》

419
#8 00-12-29 16:20
大力支持胡戈!!!

80
#9 00-12-30 02:49
太好了,我想很多朋友(包括我)对混响的用法还是一知半解,胡兄,我们支持你!

150
#10 00-12-31 03:00
希望能早日拜读《混响大法》

90
#11 00-12-31 11:04
好呀!好呀!!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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