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陈凯歌感到丢人。
这是个很难受的、彻头彻尾的四不像的电影。
言情言不起来,还不如《神话》;武侠武得糟糕,哪能比《七剑》;魔幻魔得儿科,奈不何《魔戒》;超能超得贫困,还巴望超《超人》。老陈想集上述影片之大成,弄个空前绝后,结果,他狗肉摊儿上那羊头的旁边还是多出了一只马脚。老天爷,他还把这个片子拿去自荐奥奖。
我正儿八经是怀着慷慨就义的心情去买的电影票,电影开映前,我默喊了三次“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供阐党万岁!”内心说:期望值别太高,看着玩儿吧............看完了,我开始怀疑老陈是不是患了自恋综合症。
商业架子加人文关怀,好莱坞一直这么干。但老陈显然“架子功”练的不到位,“关怀”又有官僚之嫌,之于斯皮尔博格那几副颜色,他实在是犯了“以中国之强龙压世界之地头蛇”的弥天大错。
好莱坞砸大钱在电影上,要用到“有号召力”的大腕儿,但有个前提:大腕儿一定是“有文化”的人。孔庆祥和芙蓉姐姐是大腕儿,但好莱坞绝不会敢用他们去做票房的秤砣。
所以,老陈由于自恋,把一些哄娃娃的电脑屏幕(GIF)壁纸糊到了银幕上;把尼亚加拉或者是维多利亚瀑布搬到了中国;把马戏团飞摩托车的圆形铁笼子的制造历史提前了一万年(大家原谅老陈),估计西方现代材料力学学者因此的自杀率会瞬间上升;老陈还有一项天文学的悖反,远超过爱因斯坦对牛顿的悖反,他认为月亮自己发光,而太阳和月球之间有一张三合板隔着。
大家原谅老陈。他只不过喝高了。醉酒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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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f 于 2005-12-18 06: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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