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05 繁华大道 的帖子
我觉得这很正常呀。反正现在的社会就这种现象,买任何东西,在没有付钱之前,顾客是上帝。在付了钱之后,商家是上帝。我觉得商家的做法是合法不合理的。没有说一定做得不对,只是说不厚道。毕竟他卖的不是假货,因此也没必要把此帖作为警惕。既然LZ已经付了订金,那么就表示愿意遵守此次交易。假如反悔不买了,那么是买方违约,卖方可以不卖,但是订金是可以被卖方无条件没收的。更何况LZ在前面已经说了,不再追求这200元订金了,那么我们还在这里几几歪歪干嘛呢?
假如我是LZ,我就不希望总把自己倒霉的事情被别人挖出来。有人把我半年前拆坏NT2的帖子挖出来,我就感觉很不爽,感觉是在给我洋相。
[ 本帖最后由 低音霸主 于 07-6-8 18: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