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位小迷糊说的是编配方式,并不是“即兴……”
如果确实是“即兴伴奏”……
说几句可能得罪人的话,如果有人不爱听,就骂街吧!但不要骂我!
即兴伴奏如同其他即兴演奏一样,实际上是最考验天分的,甚至有时候单从这一个方面就能彻底否定或肯定一个人的全部音乐天分。许多jazz大师的东西并不在于技巧,他们的即兴能力虽然与后天的训练有关系,但决定因素在于先天。
“即兴”这个词,看似简单,实际上是集中体现了一个人的音乐感知力、技术技巧、文化底蕴、反应速度等等相当多的素质素养。
所以,多听多练是治标不治本,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举个例子说吧:
有一些钢琴家的技术是无与伦比的,视奏肖邦跟玩儿一样,但如果你给他一首单旋律谱,他会弹的跟599差不多,那对人耳是一种摧残。而另外一部分钢琴家就能身兼作曲家、指挥家,能即兴演奏一场晚会。这些人所受的教育是差不多的,但天分决定了他们本质上的不同。
不过,有一些办法可以从表面上应付应付,那就是多学一些套路,搬过来就用,就像那种:一拍一个和弦,1-3-4-5的进行,然后再慢慢做一点变化,套路会多了以后,很多时候可以唬唬人。
其实,在即兴伴奏中,音型的重要性略次于和声。大致上,优秀的和声连接加上不太合理的音型总比相反的情况好听一点。
就小迷糊的具体问题来说,歌曲一般是:A\B\A或A\B\C方式,每一个部分应该保持相对统一的音型,并在分句的地方作少许变化,在乐段之间作过渡变化。
音型的运用法则是:敌动我静,敌静我动
另外记住一个法则:全是变化=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