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线谱固定唱名法及其它
看到坛子里有好些关于讨论首调、固定调、线谱、简谱的帖子。下面转一个著名指挥卞祖善的一篇文章。可能对大家有用。( 说不定已火星了)为节省空间本人略有删节,捡重要的内容贴上。如需全文可联系我。
五线谱固定唱名法及其它
作者:卞祖善
在本届CCTV电视歌手大奖赛民族唱法单项决赛过程中,一些观众认为考核歌手视唱的试题应采用简谱,监审组当场请赵季平评委就此问题予以解答。
赵季平认为专业人员必须采用五线谱并提倡固定唱名法。毋庸置疑,这一解答是完全正确的和十分明智的。
众所周知,五线谱早已成为国际通用的标准记谱法。
意大利中古时代的音乐理论家奎多·达雷佐(约990—1050)约在一千年前对记谱法进行改革,扩展了用横线来表达音高的原则。
奎多是教授视唱的鼻祖。鉴于古希腊、古罗马式的字母音名体系并不实用,他发明了唱名法。
采用ut(即do)re、mi、fa、sol、la等唱名来指明音阶中各音的相对位置,从而结束了学习曲调只能依靠口头传授的历史,其意义之深远不言而喻。
13世纪,四线谱表用于素歌(西方基督教传统仪式曲调)和单声部的歌曲;五线谱表用于复调音乐。而在16世纪英国的键盘乐曲中,还应用过六线或七线谱表。
至17世纪,五线谱表得以不断丰富完善。无论升降号、变化音的应用,拍号、小节线、节奏和休止符,和弦、琶音、各种演奏法以及附加的表情术语等符号与提示,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程度。成为从事音乐创作、音乐表演艺术与音乐理论研究的科学依据。
尽管如此,五线谱并未达到尽善尽美的境地。因此,它仍处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之中。在古典和近现代的乐队总谱中,各种移调乐器的记谱法,与其说是为演奏者提供了不少方便,倒不如说给演奏者带来更大的“祸害”:
由于移调乐器实际发出的音高与谱面标记不符的现象,导致演奏者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首调唱名法的门徒。
因此,可以断言移调记谱法弊大于利。在19世纪上半叶的总谱中,为了转调方便,圆号声部常写有两个不同调性的谱表,如瓦格纳的歌剧《黎恩济》序曲、《漂泊的荷兰人》序曲和《罗恩格林》前奏曲等;更有甚者,在柏辽兹的戏剧交响曲《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的场景》一段中,圆号四个声部,竟然是一个声部一个调(E、F、A、D)。可见,要谱写这样的总谱,对于作曲家来说,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而给后人留下的读谱难题就自不消说了。
因此,普罗科菲耶夫对此进行了改革,他的总谱各声部一律谱写实际音高,而在复制分谱时再按需要分别移调。 1921年,捷克作曲家哈巴(1893—1973)提倡用四分之一、六分之一和五分之四音,甚至三分之一音写作,从而创立了微分音记谱体系。所幸的是这种体系的寿命不长。
统的谱表记谱法自20世纪50年代起,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总体序列主义,机遇音乐等先锋派手法,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非常规的记谱法和各种新发明的符号层出不穷。
至20世纪70年代,现代音乐记谱符号的新技术已逐步标准化了。
1992年2月,人民音乐出版社翻译出版了美国霍华德·里萨蒂选编的《新音乐语汇——现代音乐记谱法指南》一书,这是一部研究了六百多部现代音乐作品总谱成果的实用手册,为我国这一学术领域填补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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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ryc 于 11-8-3 20: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