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舞蹈编导写了首舞蹈音乐,在小样初稿出来之后,说情绪他感觉不对,修改。
情绪对了,但是感觉不对(当然,速度节奏型是符合规律,作曲的旋律线条铺展、乐器类别的使用都得到了彼此的认可,因为不符合他的想像中的舞蹈动作、画面、队形、组合等),这个时候我很茫然。 作为一个音乐部分的主创,遇到类似于这种问题的时候,我应该坚持说服舞蹈编导,还是继续按照他的意见继续修改?
每每这样创作的过程中,很苦恼这种感觉。作曲应该也需要一定的乐思,对画面和主题的理解,主人翁的形象也有曲作者的不同想法?
套路是,音乐应该配合编导设计好的队形?还是先有音乐再有动作、队形?
怎么权衡?求各位老师给点这方面的意见和经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