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编曲这一部分只能勉强归纳到录音邻接权的范畴里面,就是说同一个伴奏如果你只是简单的计算机Copy就再出版发行,那么这可能就侵犯了原作的录音邻接权,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等风险。但是你参考原作的伴奏,重新做了编曲,和原作很像,那么国内由于没有法律认可的权威机构来鉴定这两个作品(伴奏)是否一致,所以实际上就没有法律上的风险。而目前关于音乐作品的版权纠纷,法律层面基本还是委托音著协对音乐旋律(主旋律)部分进行相似性的鉴定。学过音乐的都知道,节奏是音乐的核心,即使组成音符完全一样,节奏不一样,那么也都是全新的作品。终上所述,在目前国内的法律实际情况下,本帖提到的两个作品压根不涉及到版权侵权的问题。
所以,这就是为何月亮之上最终没有在法律层面上进行判定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