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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颜峻和杨波在南方周末发的两篇文字 关于F4什么什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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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2-11-26 19:21

[转贴]颜峻和杨波在南方周末发的两篇文字 关于F4什么什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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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无罪

南方周末    2002-11-21 10:04:34

□颜峻

  2001年3月,台湾制片人柴智屏挑选言承旭、周渝民、朱孝天、吴建豪出演《流星花园》。该剧改编自日本漫画家神尾叶子的漫画《花样男子》。
  2001年5月,《流星花园》在台湾热播。7月,唱片公司将原本的演戏组合改造成男孩合唱团F4。
  2002年2月,中国内地多家电视台开始播出《流星花园》,F4热到中国内地。
  2002年3月8日,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立即暂停播出《流星花园》。

  你爱F4吗?如果爱你爱几个?你要F4吗?如果要你要多少?
  就像沙尘暴、高速公路、可口可乐和长城遗址一样,F4正在成为地球自然环境的一部分。
  当然你也可以不知道F4,但你至少应该知道小虎队或者青春美少女,或者后街男孩,要不就是滨崎步……F4或者F5,反正我们有的是,总有一款适合你。你可以不喜欢,但你不能拒绝活在这个由F4和其他物质构成的世界里。
  当然F4的歌是很弱智的。对任何稍微挑剔一点的乐迷来说这4位都不算很会唱歌,至于音乐,则平庸到了垃圾的程度,换句话说,让我分析他们的音乐,等于是对我的侮辱。
  但严格地说,我在以音乐的标准要求F4,这是不公平的。在该产品中音乐只占很小很小的分量,用工业标准来衡量恐怕要比用音乐标准来衡量好一点。F4的成功之处有目共睹,苍天可鉴:生产者成功地把音乐性降到了最低,所有音乐细节都被保持在过去20年港台日本流行乐的基础上,决不脱离最常用、最成熟的手法;为免俗套,当然还要谨慎地加上少许新料,譬如音色,譬如歌词——“不准你难过,替你摆平寂寞。”这摆平二字就是保鲜剂。在台湾流行歌配器模式里,如果说钢琴适合恋爱年龄的听众、重金属吉他solo适合偏低龄男性听众、新派电子节奏适合大城市中产以上青年、旧派电子节奏适合中小城市中低收入青年,而明亮的音色和大调适合中学生,那么F4也一样经过了准确的分类。
  人声方面当然用上了最近几年的成果,比如经过很多人研究开发的华语R&B,比如嗓音不再像过去那样过度炫耀———当然他们也没有炫耀的资本,在经过专业训练之前能不跑调已经不错了,在经过专业训练之后,能稳定表现一种特色就是成功。比人声更重要、更技术化、更需要突出的就是形象。
  没有谁能赚所有人的钱,F4的制造者就不想挣作家和处长的钱,也不在乎钢铁大亨或者大城市专业人士及其子女的钱包。F4的歌迷不是最有钱的人,但通常是最舍得花钱的人———中学生。按照我国的文化艺术教育水平,能够打动我国中学生的歌曲必须是比较弱智的———我为此见解感到内疚,请广大师生原谅———任何不熟悉的、需要经过思考的、脱离了友情爱情和励志(比例是3∶5∶2)主题的、复杂和得罪人的玩意,都将遭到抛弃。但毕竟中学生不够人多势众,所以,期待已久的奇迹真的出现了,而且就在我们眼前,天才的策划人员让F4和一套成功的电视连续剧发生关系,让他们征服了在大学里无所事事的人、大学毕业后刚刚抛弃所有梦想的人、正在怀念青春时光的人,以及一切渴望自己不是自己的人。这些人将会去买F4的唱片,如果是盗版,那至少他们还要看演唱会,实在挣不到钱,也可以靠F4卖广告啊。
  F4也并不只是歌星,他们是偶像。这个意思就是,他们同时还可以是影星、广告代言人、亲善大使、庆典嘉宾、服装趋势预测者、减肥专家、慈善活动召集人……他们不是一切,但已经进入了一切需要唤起注意力的领域。在连续剧里,他们代表这个时代说出了心里话:要有钱,要漂亮,要闲得无聊,要被爱情忙死,要尊重家庭伦理,要像F4一样轻微叛逆。《流星花园》成功之后的F4,就是不唱歌,空白唱片配写真集也能卖个几十万张,可他们还是再接再厉,又录唱片又做巡演,真是让人感动啊。在一切可以唤起注意力的领域,一种顽强、凶猛的资本主义精神都在再接再厉,把成功当成粪土,以便种植出更大的成功。F4背后的娱乐业,真是让人感动啊。
  F4出道一年,据说就产生了1.5亿港币的利润。它现在还在以高于各国经济增长水平的速度递增。
  这是香港一个八卦周刊说的,不可信。但我们可以想象,真实的数字大约是15亿,或者5000万;F4这个名字的无形资产,按照居委会大妈的测算水平,应该是50亿,要不就再多点,反正吹牛不上税。
  在娱乐业的分工里面,有人负责投资,有人负责操作,有人负责加工,有人负责销售,有人负责推广,而F4负责做明星。按照法国名记米歇尔·芒梭的说法,明星是“把世界从可怕的单调中解脱出来”的“深渊里的流放者”,不过按照《骇客帝国》的理论,F4负责解脱的世界并不是真实世界,而是一个被制造成单调得可怕的世界,这种解脱也不是真实的解脱,而是更加单调的另一种形式。通过一遍又一遍的解脱,可以产生利润。
  在信息时代,机器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硬,它有一部分是软的——除了公司和人才、资金和操作,还有一个叫做消费者的零部件。消费者当然可以制造,通过广告,连他们的欲望和审美都可以制造。在娱乐工业领域,软机器是大家一起造的,而且是齐心协力,一直造到了个人生活的各个缝隙里,譬如闲聊吹牛,谈笑间信息被传递、被增殖、被扩散。哎呀伟大的信息,它像电子或者量子,要不就是孙猴子,奔流不息,在脑电波、策划方案和股市图表之间制造着越来越多的利润。所谓注意力经济,就是这么回事。
  制造软机器的秘诀———先废除他们自主选择的能力和愿望,拿信息轰炸他们,拿工作和人际关系烦死他们,拿沙发舒服死他们,最后让他们除了电视什么都不看;然后给他们植入审美取向、价值观、标准和追求;最后,把合适的产品端到面前说:“亲爱的,你想要的一切,都在这里了。”软机器要从娃娃抓起,在他们喜欢上约翰·列侬之前,要让他们无法辨别也没有机会去认识约翰·列侬。
  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文化。此事与F4无关,因为F4是产品。此事也和营销策划人员无关,因为他们是最基层的零件。
  文化资本在汹涌,而文化在分裂。威廉·巴勒斯先生提出软机器概念几十年以后,我们发现人已经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制造,人类在生存之外创造的文化,也进一步分化为主流文化、亚文化、由艺术品和典籍构成的文化,以及在娱乐事件中发生的文化。年轻人曾经是叛逆和独立的,但他们并不总是叛逆和独立,20世纪六七十年代影响了世界的约翰·列侬和甲壳虫乐队是文化,21世纪征服了华人世界的F4也是文化,他们惟一的共同之处,就是煽起了千古不变的青春之火,盲目而热烈的爱恋之火,青少年用以逃避自身平庸渺小的幻想之火。
  如此之大的狂热,可以换来多少利润!对一个娱乐产业正在形成、远未饱和的国家来说,在青少年亚文化和大众文化尚未自然展开的情况下,文化可以加工和塑造,作为新的资本战场,简直大有可为。而主流价值观、主流经济道德、主流意识形态一致同意,F4的健康和有钱,就应该是这个时代的最强音,何况他们还代表了家庭和睦、思想萎缩和善于变通以求实利。新一代经受了残酷的理想破灭和资本主义自由经济伦理洗礼的知识青年,如果不是因为追求微弱的品位,恐怕也早就加入了F4的追随队伍。约翰·列侬生活在一个以特立独行为时尚的年代,和一个开放、有足够选择的文化中,F4生活在一个以富足为最迫切追求、以安全和享乐为时尚的年代,和一个在白纸上迅速涂抹起来的单色文化中。他们都是成功的。
  不,不要作人身攻击,F4无罪。我看见我的朋友们竖起了中指,但是注意,这方向不在F4半人半产品的身体上。

  图片说明:
  2002年11月9日晚在上海体育场的“F4Fantasy2002”演唱会,是F4内地巡演的第一场。演唱会在女孩子们的尖叫和F4合唱百事主题歌《ASKFORMORE》中开场,在F4和Fans们大合唱《流星花园》主题歌《流星雨》的歌声中结束。  (摄影谢颖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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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2-11-2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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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与枝桠的比照披头士与F4

南方周末    2002-11-21 10:07:19



□杨波

  在流行文化范畴内,披头士至少开垦出三块让后人受用不尽的田地,它们应分别归诸青年文化、音乐和商业三个概念中。
  披头士逆风飞扬的理想主义将嬉皮思潮中最为偏执的一面合理化了,如果你体会出李清照的凄婉与席慕蓉的思春之间的区别,就会明白今天F4们的爱与哀伤和披头士“在街上邀请一个陌生女孩上车兜风,然后相爱”相比更世俗化的原因;音乐上,不列颠流行乐(BritPop)向披头士供奉的香火至今缭绕不绝。范畴可以放到更大,对当今欧美流行乐坛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你总会从他们的音乐中找到披头士的痕迹。
  同样,被披头士所启示的少年偶像音乐(TeenPop)虽逃不开青年流行文化的樊篱,但它首先是一种商业现象,因为它的一切特点(包括音乐风格和文化指向)都体现在市场操作手段上。今天看来,它是唱片工业发展成熟后最张扬和彻底的文化垄断企图。在这一体系内,与布兰妮、阿姆这些单打独斗的偶像相比,偶像组合占据着更大的份额,并成为这一体系的表征物,在华语流行乐圈里尤其如此,F4就是例证。
  如果将披头士和F4作一番比照,他们在文化或音乐方面关系甚微,F4不过是披头士这棵大树伸延出的三根主枝之一(TeenPop)上一条小小的枝杈而已。

  顺便划时代
  追溯少年偶像演唱组的历史,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的美国,男子演唱组被少女演唱组抢去了风头。当时的男子演唱组并不属于TeenPop,基于当时乐迷的消费程序(在电台听到歌再买唱片,然后才会留意谁是歌手,这可以证明早期的唱片工业完全是音乐本位的),以自我形象为卖点的方式仅在跑场的酒吧里才会生效。包装、推销、宣传这些概念在当时尚未出现,录音室仍是决定生死的地方。假如人们没有看过F4的电视剧、MTV、广告和海报,只是通过歌曲来认识他们,F4还会不会这般走红?最初的少女演唱组在披头士率领的“不列颠音乐入侵”后迅速销声匿迹。
  如果没有出类拔萃的音乐和独树一帜的个性,披头士在60年代中期很难引发轰动。拉开TeenPop的帷幕不过是件顺便的、甚至说偶然的事。披头士的经纪人爱泼斯坦不但把流行文化看作一门生意,更在客观操作中将其实现,他才是TeenPop纯粹意义上的领头羊———他雇一些女高中生在披头士的演唱会上尖叫来造势,故意搞出些事端来招徕媒体。从唱片工业角度来讲,这些事绝对是划时代的。另一些事也很重要:印有乐队形象的T恤、海报作为产品出售,披头士出现在电视上并拍了几部电影……但它们并非是让乐队更出名的手段,而是乐队已足够出名之后的现象,这点与现在的唱片工业操作方式恰好打了颠倒。

  挂起音乐的羊头
  TeenPop在西方与华语圈里有很多不同之处,尤其体现在对音乐本身的态度上。英国TeenPop杂志《重击》(SmashHits)主编约翰·麦基认为:“音乐依旧很重要,若没有《宝贝再来一次》如此出色的单曲,布兰妮就无法跻身于国际明星行列。”BMG的商业顾问西蒙·卡维尔则说:“TeenPop并非完全如火箭科学那样建立在金钱上,没有一首榜首单曲的偶像歌手搞不出什么大名堂来。”
  一提到披头士人们立刻会想起《昨天》或《随它去吧》里那些熟悉的旋律,每一个出名的歌手至少都有一两首脍炙人口的歌曲与之对应。这个规则在华语流行乐圈里却显得日益模糊。使F4闻名的是连续剧《流星花园》而非它的主题曲《流星雨》,如果真有纯粹抱着听音乐的目的去观看他们演唱会的人的话,他甚至会遭到正牌F4迷们对其音乐品位的嘲笑。
  其实,无论西方东方的TeenPop,音乐皆不过是一个可大可小的借口、一条可粗可细的线索。听音乐毕竟意味着一种品位,而无论多差的音乐,总有更差的品位为其捧场。TeenPop本就一直挂着音乐的羊头,然后大卖狗肉、猪肉、牛肉。受众们早已习惯于去追随偶像整个人的方方面面而非仅限于他的音乐,尽管偶像们是以音乐的名义混的。

  赚5岁娃娃的钱
  少年偶像演唱组合在上世纪90年代末以独立的文化/市场现象出现,但有行内人士质疑这个潮流“和70年代末的朋克一样,是流行文化对唱片工业最离谱的误导”。这种质疑缘于两方面,一是成人音乐市场被压榨殆尽,二是巨额的市场营销费用对唱片公司造成的压力。
  “形势已经失控,”BPI(英国流行乐工业协会)的主席罗博·迪金斯说:“这是流行文化第一次被9-15岁的孩子们的品位所左右,以前根本没有他们的位置。”事实上,F4的形象已印在幼儿园儿童使用的书包及文具盒上,5岁的孩子也放弃芭比娃娃要求父母买“窈窕美眉”(M2M)的唱片作礼物。从某个角度来看,唱片工业已将自己引到一条荒谬的绝路上来。当然不是说没有一个成人热爱F4,但若一个14岁的丫头和一个41岁的中年男人同时喜欢F4的话,人们可能会觉得后者“流于浅薄”,但他收集披头士的唱片却不会遭到非议。
  唱片工业进入成熟期之后却被尚未过完发育期的人控制,如果这是讽刺的话,在唱片公司和乐迷们从心态到审美倾向发生质变之后,它最终会落脚于整个时代的文化面貌上:为什么目前市场上最畅销的唱片里挑不出几张面对成人的?与其说成人欣赏品位正在滑落不如说其正在消失。问题是:我们是否生活在一个“不需要艺术的年代”?

  非人性之个性
  流行音乐史上没有任何流派比TeenPop赚到更多的钱,同时也没有哪个比它花的钱更多。爱泼斯坦经营披头士时并不需要冒太大风险,因为其成本更多建立在乐队本身的音乐和文化吸引力之上,金钱的投入并不多;但今天“造星运动”中每个偶像的成本并不低于一颗真正的卫星,且没有什么保险机制,类似于一场场押尽血本的赌博。
  让几个长得还可以、唱歌也不至于跑调的男孩组成偶像演唱组,这当然和当年披头士们从利物浦到汉堡跑场不一样,前者揣着功利的明星梦,后者则出于对音乐的迷恋。
  在一所类似“传销魔鬼训练营”的学校学习3年左右,偶像粗坯们才能拿出来见人。现在的偶像演唱组里有一则被默认的章法:组合里的每个人都应是某一类少年的典型:如清纯的婴儿型、穿工作装的无产阶级底层型、百试百灵的酷哥型以及做叛逆酷状的摇滚型,在后街男孩和西城男孩里还各有一个同性恋型———“趋势是每个男孩乐队里都有个同性恋。”约翰·麦基不无玩笑意味地说。
  F4当然也符合此法则———周渝民是邻家小弟型,朱孝天是成熟稳健型,吴建豪是叛逆倔强型,言承旭则是完美的中产阶级酷哥型。而披头士四个人的性格特征是先天而自然的,他们从未做过商业上的噱头,解散前这四人也一直是以乐队整体的概念存在。流行偶像组每个成员的个性并非天生,而是在“魔鬼造星营”里被训练、被要求的,这种强制出的个性恰好泯灭了他们天成的个性,人们不过是被偶像们的假面所魅惑。
  造星固然不易,但花出的银子更多并不在“生产开支”上,市场销售方面的巨额花费才是唱片公司的噩梦。推广优格男孩(A1)一首单曲的费用达到150万英镑,是披头士当年《来爱我》的200倍。投资花在推广上,自然是为了更多的市场回报;推广的手段和工具都具有双重性,像T恤、海报这样的宣传品同时也可以卖钱。歌曲并不是“生意”的主要货物,形象才是“买卖”焦点——MTV是一大块,还有广告和印着偶像照片的各种商品,从手机到巧克力应有尽有。而在披头士的年代,乐队绝大部分的收入还是来自唱片销售的版税。

  风马牛之相及
  披头士催生出TeenPop,40年后人们迎来TeenPop盛世,而F4不过是这巨潮中的浪花一朵———但不能因此就说F4是披头士的衣钵继承者。披头士和F4本质上的区别实在太大。首先披头士是一个会演奏、会写歌的乐队,而F4是一支基本没有原创力的演唱组。另外,就算披头士穿上花衣服,他们依旧是雄性的,叛逆、性解放和政治依旧是其主题;F4则一派中性———这和他们的唱腔没有关系,列侬也会假声———他们整日念叨着麦当劳式的爱情和体制内的享乐主义,一言一行都显得行气十足、套式明显,时而不得不装出的叛逆也显得太乖,如谢霆锋的摇滚吉他独奏般可笑。从根本上来讲:披头士是音乐的,F4是非音乐的。
  其实披头士也足够商业,但它的首要价值应体现在文化上,F4则完全是商业产物。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言承旭大骂经纪人事件里,这个忍无可忍的小伙子拿出了东莞一天工作20个小时的制鞋工人的委屈,说最大理想就是快些赚到1亿块。这句话非常关键,它暴露出TeenPop从业者最为本质的一面,为什么说TeenPop根本就是商业现象,这句话一语中的。在音乐还没有被唱片工业逼良为娼的年代,在谈论“爱与和平”还不会被嘲笑装什么装的年代,披头士不曾当然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就算披头士(左图)穿上花衣服,他们依旧是雄性的,而F4(右图)则一派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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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
#3 02-11-27 13:56
高!!!

492
#4 02-11-29 23:29
高!!!

644
#5 02-11-30 10:04
不急不急
中国的中学生里还有我一个呢
怕什么!

2520
#6 02-12-2 21:19
寫得好!!!:mad: :mad: :mad:

2520
#7 02-12-2 21:23
寫的真好!!!太有必要在報紙上刊登這樣的文章了!!!

2834
#8 03-2-6 01:44

按照matrix的理论

颜俊该当唤醒者的角色了

但是他会避子弹吗? 会打架吗? 会拍枪战片吗?

靠/我觉得他说了也是白说

理由是

总不能剥夺他人-sb/被sb-的权利吧

就算他一片好心想画出一个完美的世界

但其实那样并不一定是好的.

3852
#9 03-2-14 19:39

我一直不太喜欢这二人

总象是要惹别人一起来对骂才甘心  
而且又不怕别人动嘴  就怕别人不看不理他们

他们只是写手 靠这个吃饭   
我个人觉得看他们的文字比看余秋雨的东西更有利于身心健康

3599
#10 03-2-14 23:52
傻b4!给我滚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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