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混音需要尽量适合所有播放平台,本身就是制作行业的中庸法则,手机播放考量自然应该在此之列的···我个人同意业余音乐玩家朋友的说法,本意就在于此,这是专业的做法···无疑
在现实录混音的业务中,也许专门针对专业公司、职业演员、业内人士多的工作室,没有太多感触,毕竟他们不会提出一些离谱的要求、
不会不懂审美、不会偏激评价,更不会无理取闹···但在中小城市的个人业务中,可以说对交货作品瞎指乱点、胡乱要求、评价标准偏激的客户不少,所以说···一味迎合客户,通常说的是一些客户的任性、非正常合理的角度、方式、评价标准下,就像面对孩子的宠溺,哪怕明知没有合理性,都通过不断改变自己的原则,违背认知和职业操守地去满足他,客观上说我并不认为这是专业的做法···
凡事有度,这个度在哪里,估计每个人都会不一样,因此,结论点也就不同···过与不及,本质说都是错,这世界最合适的就是平衡法则···且我一直认为作为专业从业者,有义务让更多人建立起比较中正、理性、适合行业原则的认知观···就如一个习武的霍元甲,自认为有义务让中华武术发扬光大一个道理,毕竟···如果自己专业,也言传身授更多人接近、靠近专业,与己与人与社会都是善事···
当然,从商业运营的角度说的专业,与录混音本身这个专业意义也同样有差别···就如,有人跟我说,哪怕那唱的是坨屎,你按他的要求也给他做完,别说实话,多夸夸他,收钱完活儿就行···没错,这应该也是一个专业了···诸多要素之间,还是俩字儿:平衡,全凭自己把握了···
本帖最后由 yousing 于 21-11-18 03:2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