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純粹只是想註冊,3樓的方法在中國應該是ok的。
但你要弄清楚,純粹只把作品註冊跟要維護自己著作權利益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沒錯,就算你把作品註冊了,就算你的作品又真的被盗了,你仍然是無計可施!
理由如下:
1.
全世界的協會只負責幫你把作品註冊,收取版稅及分發版稅,它不會拿錢出來幫你打官司的。請問你有錢請律師打官司嗎?
2.
就算你有錢請律師打官司,在音樂作品侵權上的舉証是非常困難的!就算你自己認為作品之間旋律有多麼像也沒用,在法院判決講究的是法律觀點,而不單只是音樂觀點,當法官的也沒有義務一定要懂音樂,(你知道什麼叫對牛彈琴嗎?)在法院法官才是老大;他說了算,不是你!
3.
萬一不幸官司輸了,隨時面臨對方巨額求償,一般平民老百姓,可能就此永無翻身之日!
4.
音樂著作權這玩意,是老外搞出來的,而且是有權有勢的老外,他們向全世界拼了老命的硬銷這玩意是為了保護他們的既得利益,而不是我們這些死平民老百姓,現在你懂了嗎?
[ 本帖最后由 stanleymusic 于 07-7-11 11:1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