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打击你们的积极性,我说的的确是实话。也许你们的出发点是好的,情况又是这样那样的,但负面结果却又是你们必须自己承担的。
翻译的话,可以和对方公司联系商量国内的出版权,同时找国内的正规发行公司发行,这样在维护了作者的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作为翻译的利益。象你们这样自己做,即使这个东西顺利做出来,我可以保证不出两个月,全国各大琴行都会有光盘销售,而你朋友的回家路费还是拿不到一分钱。在得到出版商的帮助下,你们翻译出来的东西起码是有一定质量的,否则对方也不会让你们出版,这样的话,读者的利益也才会得到保障,否则谁能保证你们的翻译是对的?而且如果你们是正规发行,有人再卖D版,你们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有保障
如果有这个心,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去做,包括我本人也可以给你们提供必要的帮助。既然是做好事,为什么不能做的光明磊落呢?让作者,译者和读者三方都得益的事情,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呢?
老外根本不是不是你想的那么龌龊,人也根本不指望中国那个市场。中国一年能有几首歌拿去国外做?不外乎是老外怕了中国的盗版。
做人有志气点,哪怕谈不来版权,照里面的视频,自己翻译整理一下,弄个DV自己拍一段也一样有效果,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