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Mf 发布
[B]1.谭盾的个人奋斗乃至探索精神是值得敬佩的。
2.我个人认为不必把他(艺术也好,商业也罢)的成功跟“中华民族”、“炎黄子孙”、“中国音乐人”......硬扯上什么关系,他的成功就是他自己、他个人的成功,否则,又是“弱势群体”效应......李正道是诺奖获得者,仿佛全中国人都是“崇尚科学”的,我们的血管里流淌的都是“精英”的血液......中国足球老“冲不出亚洲”,是“给咱中国人丢脸”---自己楞要给自己弄口黑锅扛上......
3.我不太同意“怨屋及乌”的情绪,“葛莱美”绝不是谭盾他们家的,但它也不可能是绝对权威或绝对公正的,很多德高望重的足球裁判也会有某一哨“太硬”或某一哨“太软”的时候,但,这并不会让球迷们怀疑他的权威和公正。
4.音乐是一种有序的“音响”事实,只要它“震撼”了你的某个神经元就行,至于构成这些“音响”的介质、材料是锅盖还是警笛,我们大可不必追究。
5.我赞赏音乐的“实验性”,也应附音乐可以表现从一捆菠菜到一个微积分方程这样的多元性的观点,但我真正想问的是:谭盾兄的究竟什么东西“震撼”了我们??(它可能“震撼”了老外)
6.我不得不承认,当谭盾站在了某一个“高点”上的时候,他犯了一个“成克杰式”的错误---打小是个穷孩子,当了官以后,就开始愚弄百姓(这是一种很可怕的“劣根”);而老外是不懂(但很稀奇)中国的“武术”的,就象《卧虎藏龙》一样;大多数善良的中国老百姓都相信“我不懂的东西可能都是真的”,哪怕王科长说“人家美国的汽车都是八个轮胎”---虽然我听着难受,但我也会附和着大家说:“是的......嘿嘿......真是这样的......”
7.结论:谭盾是一个功力很深的人,可惜,他把他大量的“功力”用在“NININONMATADENOWA^+%$~|*(">.#-@!、=TD”上。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