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众所理解的电子音乐是个泛指,使用非传统乐器,用合成器之类的电声制作的都可以叫电子音乐。
2、说纯电子音乐,本身我们的音乐甚至艺术底蕴就稀烂,一个向上或向下的旋律或许一般大众都还能听出是喜悦还是悲伤,但想从一个没有歌词的乐曲中通过一句旋律或者几个微妙的音符能体会乐曲更深的意境,那一般大众是几乎办不到,意淫都意不出个所以然。
3、说电子舞曲,通篇唱词的基本可以归到流行音乐体系,而且普通话唱舞曲非常不好听(也可以说但凡是原创的这类歌曲都不好听),粤语倒是还可以,早年雷颂德创作的黎明唱的那些,还有郑秀文翻唱李贞贤那些,还有陈慧琳的不如跳舞那些,听着都还不错(就那个年代的曲子跟现在国内的比起来都是国际都市和乡下的差别,即使现在套用了很潮的E House、Dub Step等电子风格的编曲,但那曲子和歌词写得还是乡霸走街),除此以外世界上大部分语系唱电子舞曲都好听,甚至闽南语唱的都可以,这证明电子舞曲与我们的语系有点不协调,也与我们所具备的音乐底蕴不匹配。
4、世界范围内,电子音乐也不是主流,主流还是流行歌曲。但流行歌曲用什么乐器都可以,不能说用合成器做的流行歌曲就算是电子音乐了,Ladygaga那也只是21世纪的流行歌曲,不是电子音乐。就算用几个很简单的电声音符点缀但有完整歌词的那也只是一首歌曲而不是电子音乐,我同意某楼∮华所说的电子音乐是一种探索实验的音乐,用来意淫和自嗨的。
总结为一句,电子音乐在中国没有市场,被大众所以为的电子音乐也一直在扭曲着。
就不说电子音乐,说近现代传统意义上真正的音乐——交响乐,表达很丰富吧,能体会的人也不是一抓就有,举个例子,随便抓一个人给他放维瓦尔第的四季,在不知道章节的情况下随机播放,让他体会听到的曲子大概描绘的是哪个季节的什么景象,能意淫得比较靠谱就已经能算得上是一个有文艺细胞会听音乐的人了。然而这种人中国多么?就搁全世界也是少数,而凑热闹的居多。无所谓类型,纯音乐始终是小众,且非必须。主流的永远是通俗易懂的歌曲,而不是音乐,这似乎有点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