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错,工匠老师所提供的材料确实说明了中国大陆音乐人的困境
(文章发表时间2012年)但近两年有所改善,我记得各大音乐平台大幅度下架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是从2014年年底到2015年年初开始的,这至少是一个好开始,由各大音乐平台牵头,至上而下的让大众重新建立版权意识,慢慢地让大众形成付费听歌(购买会员)的消费习惯。
现在时代变了,作品不能靠发行唱片赚钱(获得版税),发行作品主要靠音乐平台,而对普通用户来说,也是可以免费下载和收听的,128bit的MP3音质对他们来说足够了,因此,音乐平台版税的收入也是相当有限的,艺人主要的收入来自演出(演唱会)——音乐人如果在不卖断作品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合同细则——使用权包括两部分:媒介(网络和实体)传播权和演出/演唱使用权,而且这个使用权还可分别设定年限的,也可部分卖断,即永久传播权和永久演唱使用权。
有能力的可以给香港艺人写歌,香港在版权这方面比大陆好很多,对音乐人作品也有足够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