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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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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05-12-18 23:46
LZ你不会是吴俊吧 天 这熟人真多

1178
#47 05-12-19 22:37

何勇告赢新浪 获赔1万致歉24小时

2005年12月05日  何勇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侵犯著作权案审结,何勇胜诉,法院判新浪在网站主页上连续24小时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何勇各种费用1万元。

    今年9月,何勇因其在“贺兰山摇滚音乐节”现场表演的歌曲被新浪擅自播放将新浪告上法庭,他除了要求新浪停止侵权并在新浪网上公开致歉外,还提出了5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经过长时间细致的调查取证和研究,昨日海淀法院终于对此案做出判决,判决要求新浪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使用何勇在“贺兰山摇滚音乐节”中对歌曲《风铃》、《垃圾场》的现场表演视频录像,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在新浪的主页上连续24小时刊登声明,向原告何勇公开致歉和消除影响。此外,在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新浪还需赔偿何勇经济损失和诉讼费用等1万元整。

??昨天,原告何勇对这个判决结果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胜了是好事,尤其是要求新浪在主页面上道歉的判决我非常满意。但是经济赔偿1万元我觉得太少了,因为新浪侵权的性质非常恶劣,比网上那些盗版的MP3音乐侵权严重得多,但是否有进一步的举动我要和我的律师商量。”何勇认为,目前通过网络的音乐侵权很多,在法律上也是个新课题,对这类侵权案的赔偿应该从法律角度做出更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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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05-12-19 23:07
原帖由 CiCi童话 于 2005-10-24 13:03 发表


这句话是何勇说的?不是吧?我怎么听王杰说,这句话是他说的啊?王杰还因为这句话,被封杀了好多年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何勇对待新浪网的做法我很赞成,哪怕仅仅是一种炒作,都是好的!

这句话是何勇和窦唯、唐朝、张楚1994年在红勘体育馆开《摇滚中国乐势力》演出是说的。没错!

339
#49 05-12-28 14:55
上次ENO来中国,何勇问ENO“你的歌曲做过彩铃么”。。。。。

何勇之素质可见一斑。。。

318
#50 05-12-28 17:15
支持何勇大哥!!!

143
#51 05-12-28 17:39
何勇的气势很给劲,很喜欢他那股劲!

2548
#52 05-12-30 08:08
有时间还是干点正事吧,----写一点真正有艺术水平的新歌!别再靠打官司赚那一点小钱!!!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1927
#53 06-1-8 20:08
何勇真的胖了许多,体重应该会赶上我了!!!!

1
#54 06-1-13 13:43
精神可佳,不免有刷声望的嫌疑

39
#55 06-2-24 20:31
都谁谁..谁谁...谁呀??????

304
#56 06-3-7 22:28
勇哥是发福了 哈哈  怀念当年的海魂衫

1279
#57 06-3-15 08: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55
#58 06-3-16 12:17
猛人啊`````````````````````

3569
#59 06-3-16 12:47
曾经的何勇……真令我怀念

194
#60 06-3-16 13:05
原帖由 和雅 于 2005-12-30 08:08 发表
有时间还是干点正事吧,----写一点真正有艺术水平的新歌!别再靠打官司赚那一点小钱!!!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他打这官司就为赚点钱吗?咋想的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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