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实际上我们在这里谈“编曲”已经很悲哀了,而现在流行圈,“一条旋律加一首词”,就能被称为“作品”。这种东西并不需要我们花这么多时间来讨论研究,也不知道这些给自己标上“作曲”的人是作何感想。主要是这个时代热爱音乐的人太多了,很多人都想成为作曲家,但又不愿意花时间去研究音乐的基础。然后就跟麦当劳一样几分钟可以出一个汉堡包,不过我到是希望当代作曲的人,起码会一样乐器,如果不会,哪怕用MIDI的一个单声部(比如模仿吉他,钢琴....)来完成一整首歌的动机。而不是写完一首歌以后向别人说:“我希望你能把这首歌做成某种风格”。如果你还“希望”,那就说明你这首歌并没有完成,出于尊重,应该给另外一个帮你完成歌曲的人打上“作曲”才算公道。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当今乐坛有很多编曲好像也干过一些奇怪的事,比如前些天我无意听到陈奕迅有一首《stranger under my skin》的歌曲,这个歌曲的编曲是2个人,2个人做一首歌的编曲,这已经是很少见的了,但是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的是,整首曲子里面大量的使用了经典吉他曲“爱的罗曼史”,剩下“自己编曲”的部分少之又少,第一段开场的前奏,外加副歌,没有任何乐器,只有一把独立的吉他在演奏《爱的罗曼史》,然后加个“主旋律”。第二段轻微加了一些合成音色(一只手就能弹的那种)不知道这俩哥们一人写了有没有10个小节。也敢自称“编曲”,如果这两人被鉴定为弱智也就情有可原了,而且不注明出处。
我不知道拿一首古典作品来“填曲”这个行为算什么。不过就我的认知,我认为这已经算是严重抄袭了。并且用的是一首不爱听古典作品的人都能说得出曲名的名曲。于是我也照着他的模式哼了一段旋律,不知道我这个算不算也叫“作曲加编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