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第一個公司,第一份工作,一個月就是1500,每個月加上一點所謂的提成,能到手1800左右(如果沒有遲到被扣錢的話),但那是09年的事了,至少當年一碗拉麵還沒有賣到十塊錢,至少當年1100能租二環的一間實墻次臥,而今,“人才”的成本不升反降,還被“如果你喜欢音乐,指望拿这个发大财,劝你还是转行。”這種沒臉沒皮的話所侮辱,哪個技術工種從業者不希望自己能靠自己的手藝賺大錢?掃大街和掏糞都不用這麼辛苦,爲什麽這裡沒人去干?這個價錢,這種說辭是在抽從業者的耳光,你們招的不是人才,而是招蠢材,省下這每月的1500,你們自己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