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开始前的废话
这些不过是最基础的吹水而已。达到一定地步,象资深的作曲家,完成一件作品,基本全靠本能,音符跟着情绪,喷薄而出,止都止不住,什么和声规则、色彩情绪、结构对位之类,完全不存在。而器乐家和声乐家,一旦理性失控,进入情绪的世界,那完全就是一根筋式的手指飞舞或倾情演唱。混音也是这样,一切为了音符,音符为了音乐,音乐为了好听。为达到好听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或者干脆简单质朴,又或者为了迎合当代的某种听觉风格而殚精竭虑,力求神似。为什么这么搞,可能并没有太多说道和条条框框。同样,如果有幸或不幸能在案发现场看到某位人士,别人在忙的团团转,他却屏息静气,闭目养神,用鼻子、耳朵和心灵仔细感受,间或虎躯一震,精目一闪,只对某几样痕迹和取证表示关注,那此人一定是刑侦领域中专家级的资深人士。搞过这一行的人都知道,一个案子,哪怕再离奇和复杂,哪怕线索和痕迹成千上万,但是,起关键作用的,不过那么两三条而已。甚至,最初的第六感就决定了后续的一切。
注意,我在这里没有讨论业余级的选手。很多东西,对门外汉来说,也许看起来很吃力,也无法做到内心共鸣。这一点我很抱歉。因此,请勿抬杠或打压。比如,您家里失窃了,丢了千把块钱的东西,那报案后肯定不会有刑侦专家到来。最基层的派出所中一个实习警员或者协警就可以帮您料理或打发的很周到。同理,名不见经传的您写了一段自认为还不错的旋律,却出个几百块的胡萝卜价,那一般不会有一流的作曲家尽心尽力地帮您完成配器,更不会有优秀的演奏家、录音师和混音师尽其所能地协助您达成心愿,除非您和大师很熟悉,他们给您面子,或者另有隐情。
一切都没关系,如果我能够把这个帖子的一系列文章写完,而您能够仔细看看,相信很多东西自然会搞清楚,想明白。具备这个能力之后,我认为对一个人的一生都是受益无穷的。
说到这里,在继续下一个重要话题之前,我们不妨抛开常规的理论性学习,从最基础的概念和尝试开始,而后再动手实践。之所以这么做,原因如下:
第一,写这篇文章,是在农闲时间浏览论坛帖子的同时,NotePad里随想随写,我的书架上尽管有一些该领域的专业书籍和参考资料、笔记什么的,但我并没有引用或查证任何现有的说法。很多书也只是摆样子,显得自己有文化而已,可能我一辈子都不会读完。还有些专业术语和概念定义,我一直都觉得很头大,每次用到都要翻查。为了节约时间,就不写这类玩意吧。当然,所有伟大的ID完全可以说我不懂装懂,水平欠缺,人品低劣,身体欠揍,我认了,欢迎操作。我要是真的跟您一般见识,我就是您的马甲。呵。本来就无所谓的事,闲聊吹水,手痒打字,娱乐而已。
第二,上次写了个编程方面的肤浅揭秘,为使写作时的概念和思路更加清晰,另外也为了使部分代码在修改后更有理论依据,查阅了一本书,并在最后的“参考文献”中做了列举。这是写论文和书籍的惯例和常识,也是对前人知识所继承发展的尊重,就算是三流大学的本科生写毕业论文,也得按这种格式吧?虽然我没有引用那本书中的任何一句话,但还是被“飞机与狼”这个伟大的ID指责为“非原创”和“剽窃”,这真让我哭笑不得。为了避免这种不道德的打压,本文干脆天马行空,自成一派。这还真是对我的提高和锻炼。不错的机会,感谢这位伟大的人。要不然,我还真不会有本文开头所给出的开创性思路。大家不要小看这个思路,如果我有心情完善它并提交有关机构,那么,本人有绝对的把握在另一个领域里再占一席之地。
第三,本文原本不打算这么罗嗦。刚才浏览帖子,看到论坛版友“C先生”又向他的仇家开火了……唉,兄弟,你我素昧平生,我虽然对您的遭遇感同身受,深表同情,但冲动是魔鬼啊……瓜田李下,为了避嫌,我不得不重新构思这篇文章。看看,亲者痛,仇者快,这样的事,真让人扼腕叹息!
OK,废话先到这里。根据情况,在实战之前,如有时间,将续写本文的下一个小节:
<网上马喷之简略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