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重新看了下关于定金和违约金同时存在的问题,但我想了想,还是不太想改。
因为我写的这个违约,面对的是
"双方"且
"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
因为有时候,就是有特别特别无理的甲方或乙方,如甲方委托乙方后,乙方正全力用心的制作,然后甲方突然就说不要了("饭馆点完了菜,人家菜都端上来了,也可以说不要 就不要了吗?")。那样的话,乙方的工时就浪费了,甲乙双方反之亦然。
之所以这样写,只是为了这个合同,有一个震慑力。至于双方是否同意此合同的全部条款,协商而定。
虽然我这么说,但我仍然认为它确实有失合理,所以我更改了第八条的第2、3小条,让其有个"缓冲期",
再者是,我全文中并没有写,如果双方其一违反"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要赔定金这个事呢。
2、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如想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在乙方开始制作后的2-3日内(此日期为本合同第五条的第一小条的第2条所述:甲方提交给乙方创意稿、影片及脚本之日算起),向乙方提出,乙方将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总费用的10%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开始制作的3日后,如甲方想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将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总费用的30%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3、在合同签定后,乙方如想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在乙方开始制作后的2-3 日内(此日期为本合同第五条的第一小条的第2条所述:甲方提交给乙方创意稿、影片及脚本之日算起),向甲方提出,甲方将有权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费用的10% 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开始制作的3日后,如乙方想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按合同总费用的 3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我会在文初,标记上你我的对话,让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心里更有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