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得不说的话
关于部分会员私设QQ群的处理办法!
经举报,某些会员在进入音频的官方QQ群后,自己再开设一个群,然后把官方群里的成员全拖入自己开设的群中.进而在群中大肆宣传某某网站的硬件设备比音频应用便宜,某某音乐论坛可以提供什么什么服务之类的宣传语言.针对上述极其恶略,卑鄙的宣传手法.经管理层讨论决定.处理如下.
一.凡是私自开设以音频应用为名的QQ群,删除论坛ID,封杀IP
二.通过进入官方群,剽窃成员名单的,删除论坛ID,封杀IP段
三.在论坛公开发布QQ群的,删除论坛ID,封杀IP
四.论坛管理员接受举报,并绝对替举报者保密.并且进行帖数奖励
请已经私设QQ群的会员在一天内解散,明天开始处理!无论是谁!
这个规定初衷是好的 强拉别人入群 打着音频应用的名字 确实可恶
但是第三条规定太笼统了
别人公开QQ群 也有许多其他的用途
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棒子打死
而且我没看出这条规定和惩治强拉人入群的初衷有多大联系
刚看了嘿呦和清水文龙的帖 才这样觉得
也许会得罪一些人
我只是希望音频应用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