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4 现代音乐的曲式
现代音乐的曲式 -- 作者:Fabrizzio 编译:stonyrocky
现代音乐,尤其是爵士音乐,有着一个西方古典音乐中很明显的特点。事实上古典音乐也正是爵士乐发展由来的主要根源之一,爵士乐是欧洲音乐与北美和非洲的传统音乐元素相结合而慢慢产生的。爵士乐从古典音乐中所承袭的这个特点叫做“形式”(form),就是用来放置和声的结构。与古典音乐相比,现代音乐的“形式”在乐曲上下文中会有很大的变化。在这里我们不讨论古典音乐中的作曲形式的分类,我们要做的是大致地分析一下现代歌曲的特点和它们在爵士中的使用。
首先,在爵士乐中最关键的东西当然就是即兴。但事实上,歌曲的形式作为即兴的一种传达手段,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在大多数场合的爵士演奏中,即兴都是很开放的,就是说一个演奏者可以随心所欲地掌握自己即兴演奏时间的长短,最后通过一个暗示,转由另外一个演奏者继续即兴。这说明在一个乐曲的开头,没有人能知道这首曲子能够被演奏多长时间。即兴也就是以同样的歌曲主题,使用同样的和声(或者说是相似的,因为有时会重新配置和声),在同样的结构上一遍遍地重复。这种即兴演奏在时间上的不可预知性,以及因此而造成整个乐曲长度的不固定性,虽然不太为人所注意,但我觉得这是爵士乐有别于其他音乐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特点。一首乐曲的惯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乐曲的长度,它总体的一个比重又决定了乐曲的可听性,是令人激动还是令人厌烦。如果你即兴得过多的话,听众也许会失去兴趣,如果你即兴得不够的话,又很难表达出有深刻意义的东西。
既然爵士乐是依赖于在相同的结构上重复即兴,那么乐曲的基本结构应当是事先创作好的。有很多不同的乐曲的格式可以作为模板来创作新的音乐,而且,有些形式的选择显然要更受欢迎一些。使用得最多的就是布鲁斯的音乐形式,至少在爵士乐早期发展的时候是这样的。很多音乐家都熟谙布鲁斯,他们能够把布鲁斯乐曲中的和弦进行变换,使它听上去更有趣,或更符合创作者自己的需求。(这里请参考我上一篇关于布鲁斯的文章)
另外一种选择比较多的形式是“节奏改造”(rhythm changes)。这个名字来源于George Gershwin创作的歌曲“I got Rhythm”,在40年代末很多乐曲都是使用这首歌的模式来改编创作的。它有着对比鲜明的A和B两个段落,乐曲总体的结构是AABA,这是关键。A段的和声节奏(每小节两个和弦)在到达B段时得到了平衡(B段是两小节一个和弦)。另外,过渡部分,也就是B段,使用了典型的扩展属和弦链最终解决回到恰好是A段开始重拍上的主和弦中。很多bebop乐曲都是使用rhythm changes所创作的,包括Charlie Parker的“Anthropology”,还有那首永恒的“Autumn Leaves”。
由于在结构上的相似,AABA被认为是AAB结构的延续形式。AAB是在早期音乐中,尤其是在一些小曲中更为常用的一种结构形式。
另外还有一种结构类型,虽然没有布鲁斯和AABA,但在一些爵士标准曲中也可以找到,它是旋律写作中音乐动机发展的很好的例子。这个结构类型就是ABAC,典型的曲例是“Someday my Prince Will Come”和“Green Dolphin Street”。从某种程度上说,ABAC是ABAB’形式的发展,在ABAB’中,B’段与B段几乎是完全相同的,除了结尾有些区别。
尽管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结构形式,但在写一首乐曲时并没有必要全部考虑到它们。事实上要想写出很有新意的作品,就最好不要考虑太多结构形式的问题。如果你想创作比较保守的作品,那你可以多利用这些现成的曲式结构。要记住,它们是通过很多年的成功的歌曲总结出的结果,它们反应出了人们对音乐最容易识别的一些格式,不管是有意识的还是下意识的,换句话说,它们是行得通的。它们之所以行得通是因为它们很好地结合了音乐动机的循环、变化,还有很好的对比的平衡比例。这些因素都能够增强乐曲的粘着力。
~~~~~~~~~~~~~~~~~~~~~~~~~~~~~~~~~~~~~~~~~~~~~~~~~~~~~
我已故的老师Fabrizio Pellizzaro教授的一篇文章 希望朋友们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