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谱记谱
乐谱并无绝对标准,尤其是简谱的表示法,很多不同是习惯与不断的妥协。 (这也是简谱软件开发不易,制作困难的因素之一 )
如,我们说,当四分音符为一拍时,
一拍记成X
二拍记成X-
所以,三拍记成X--
四拍记成X---
附点四分音符记成 X。
所以,当然,附点二分音符记成 X-。
.....
三拍相当附点二分音符,故记为X-- 或 X-。 都有其支持者。
又如,给音符加上ARTICULATION 时,如在音符右上方加上滑音记号,或在右下方加上三斜线的TREMOLOS ( 古筝称〝摇指″),
给一拍 X 加,没问题,就加在X后面。
给四拍X---加呢?有人说加在 X 后面,有人坚持X---是一体的,所以要加在最后增时线-后面,
同样的,附点四分音符 X。有人说加在X后面,有人坚持X。是一体的,所以要加在点的后面 .......
说法都有其理由,统一就好,问题是,常见正式出版的同一份乐谱或同一本书,混用、杂用的多的是 ........
江振兴 台湾 20090922 08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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