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对你们讲讲我的故事!我好希望你们喜欢这个故事呀!
那是2005年,我还上初中的时候,跟了一个上高中的痞子,是天天打架斗殴好吃懒做的那种痞子,我是它小弟!
有一次,我去找他玩,看见他家放着一把吉他,我问他会不会,他说会,然后给我弹了一个真的爱你。
从这一刻起,我喜欢上了吉他!
后来,也就是当年的我生日那天,我爸爸给我买了一把,花了190元,我喜欢的要命!天天弹,天天弹,不出家门了!
就在我刚学会“真的爱你”的和弦的时候,我开始玩乐队了。吉他手是我们隔壁班的,鼓手是我逃课在厕所抽烟的时候认识的!
贝斯手是自己进来的,听说我们要玩乐队,他就自觉加入了。(其实他是我们学校扛把子,曾经也想收我做小弟,我们班的人都做了他的小弟,就我没答应做他小弟,后来,我们班同学都不理我了,我出事他们也不帮我,因为,我没做他们“大哥”的小弟)。
然后故事就展开了~~~~~~~~
中间发生的事情:“乐队散伙~~~重新组~~又散伙~~又重新组~换人~~再换~~~忘了多少次了~~换琴~~~~换效果器~~音箱~~租排练室~~打架~~~吵架~~~砸鼓~~砸琴~~~~~后悔~~~~~骂街~~~演出~~~~~进棚~~~学习~~~~好多好多~然后又到散伙儿~~~~~~~~然后这两年一直没组过乐队!!!!
后来喜欢视觉系,在自己脸上打了好多洞!
一个眉钉,两个唇钉,五个耳钉,一个扩耳!
说来话长,我都不知道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后来,下定决心北漂:二环~~~地下室~~~~唱片店打工~~~~交不起房租~~~~看着别人吃鸡腿自己吃馒头咸菜~~~~~~没地儿住~~~~~~西单地下通道卖唱~~~~坚持不下去了~~~~~~~回老家~~~~呆了一段时间~~~~~再次北漂~~~~~~最后~~~~还是没坚持下去~~~~~~后来~~~~~重庆~~~~~~在录音棚上班~~~~~~后来~~~~~老板不地道~~~~~又回老家~~~~~~~~~~~
这个故事一直持续到现在!
今天走走回家的路上,想起了曾经自己心爱的女人,还没到家呢,就哭了,控制不住自己,风迎着我吹来,我边擦边哽咽着!后悔自己曾经为了摇滚放弃了她!
以后,如果我有了钱,我想尽一切弥补对她的伤害!
[ 本帖最后由 落幕之舞 于 11-4-7 21:4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