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故事,要回到2011年。那年我二十五岁,一无所有。
我读书不多,早早入伍当兵,几年军旅生涯,没学会什么大本事,只练会了一把吉他。退伍之后,我迷茫度日,无所事事,和几个朋友凑了一支乐队,混迹小城,虚度光阴。那时的我,家徒四壁、相貌平平,无财、无业、无前途,是芸芸众生里最普通、最落魄的年轻人。
那年四月底,我们乐队去一所大学演出。舞台灯光短暂耀眼,台下人来人往,无人记住我们这群无名之辈,唯独一个女孩,悄悄记下了我们乐队的名字。
她就是我后来的妻子。
那时的她,刚读大一下学期,还不满十九岁。家境优渥,父亲是外地有实权的官员,本该拥有一路顺遂、光鲜体面的人生。她长相温柔,性格佛系淡然,与世无争,读着五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干净、纯粹、通透。
明明是高高在上的姑娘,却主动翻遍网络,找到我亲手搭建的乐队博客,顺着上面的QQ号,主动加了我。
是她先喜欢的我。在我最落魄、最一无是处的年纪,她不顾我的清贫和平庸,义无反顾走向我。青涩的爱意纯粹得不染尘埃,不看家境,不图名利,只是简单喜欢那个抱着吉他唱歌的我。